凯勒:西方传统的婚姻观根植于天主教和更正教对婚姻的理解,那就是,上帝为着世人的福祉而设立婚姻。因此婚姻是一个公众性的信托。你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会影响所有人。婚姻被视为一男一女的结合,二人立定永远且具排他性的委身关系。公众对婚姻的期待是:婚姻恒久;离婚稀有;奸淫必被惩罚。如此的婚姻反过来保护所有人的公众利益。然而启蒙主义思想认为婚姻是为了个人的满足和幸福。这从根本上使婚姻成为“私有物”,并逐渐导致以下信念:夫妻双方有权以他们自己满意的任何方式来定义婚姻,来决定婚姻中的行为,而如果他们厌倦了婚姻,就应该轻易解除婚姻关系。
凯勒:这是个比喻。在慈善事业中,你把钱捐给慈善机构,而他们不会给你分毫利息——就是说你不会从中受益。你捐出钱却不会收回一分钱。所以从经济学上讲,你不可能做到乐善好施——即你不能只是把钱大笔大笔地献出——除非你在别处有很好的收入。
凯勒:如果你将“合得来”首先定义为对基督的委身,或如何在这个世界活出基督教信仰并在当中服侍,那么这种“合得来”毫无问题。第二,在将来配偶身上寻找一些共通的爱好——如书籍、艺术、美景、业余爱好等等方面——也不为过。然而,我在书中反对的是在现代人中占主导地位的那种“合得来”的观念:如果你找着一位合得来的伴侣,双方不会要求彼此有丝毫改变,而且会全然接纳彼此的现状。一旦出现冲突和争吵,或者一旦形势要求他们必须改变,今天许多人就简单地一走了之,且抱怨彼此根本合不来。基督教认为,夫妻双方都是罪人,因此两个自我中心的人在一起必定要担待对方中合不来的地方。基督教将这种根本上的“合不来”视为必然,然而同时也认为,如果夫妻双方容许福音进入各自生命,这会为各自的成长提供革命性的机会,帮助双方在岁月中变得更加谦卑,更加认识自己,更彼此相爱,也更能够彼此以恩慈相待。
凯勒:经验之谈!当然也是从研经而来。
你概括的很好。我和凯西发现,长远来看,从伴侣关系、责任和为使对方更圣洁而作的努力中,性快乐便会自然而得,而不是反过来。和你特别喜爱、敬重的配偶在一起,就会自然感受到性快乐、浪漫温情和纯然的享受。你无比喜爱、敬重的人也爱你,这足以使你感到兴奋不已。“一个值得赞美的人,他对你的赞美超过一切奖赏。”在结识一个人之初,我们非常容易觉得对方很有魅力,很了不起。当然,这种感觉是基于对方的智力、外貌、履历、才干、人脉、个性等等。如果这位很有魅力、很了不起的家伙竟然对我有些兴趣,这会让我感到飘飘然。
凯勒:听起来作者好像假定“传统婚姻”主要是指丈夫在外工作,而妻子在家照顾孩子。但那不是传统婚姻的核心。几个世纪以来,丈夫和妻子都是一同在农场劳作,或者一同操持家务。在工业革命之前,丈夫和妻子都不需要离开家去谋生。工业革命之后才出现这种状况,但把婚姻的核心等同于人类某种经济形式,这是错误的。传统婚姻的本质在于:一男一女在盟约的关系中把两个生命完全连接在一起,这种盟约关系是永恒的且具有排他性。当然,这种婚姻观是圣经的教导,而对于基督徒而言,这是最重要的,而不是要受文化潮流的影响。然而无论如何,基于经验的研究(有些我在书中提及)不断证明,传统婚姻对每个人都具有无与伦比的益处——不论是对男人、女人、孩童或整个社会而言,不论是从经济上、心理上或社会学上来看,都有多方面的益处。
提摩太·凯勒《婚姻的意义》,上海三联书店,橡树2015年1月已出,橡树书屋淘宝店有预售。也可点击“阅读原文”进入《婚姻的意义》专卖微店购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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